为集中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撑和决策参考作用,体现用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一管理原则,根据《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专家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关于聘请汽车火灾防控技术专家的通知》(见附件1),现就做好汽车火灾防控技术专家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热爱汽车火灾防控技术事业,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工作严谨。
(二)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委员会组织的研讨、授课、评审、论证、调研等相关工作。
(三)熟悉申报专业相关技术要求及行业发展现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四)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发展动态。
(五)身体健康,有充沛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科技专家库专家的各项工作。
(六)在汽车火灾防控事业中具有突出业绩、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
(七)在科技活动中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一)专项论证:对行业法规、政策、标准、研究课题、事故调查、汽车火灾防控装备及检测装备研发等工作开展专项论证。
(二)教育培训:在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汽车火灾防控技术专业委员会统一组织的各类汽车消防专业技术培训、汽车消防科普教育宣传活动中担任授课专家。
(三)专题咨询:为政府部门及会员单位、社会单位提供汽车消防有关的专业咨询服务。
(四)业务交流: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适时组织各行业专业人才开展实际调研和交流座谈。
(五)行业检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参加行业检查。
(六)应急救援:发生汽车火灾事故,参与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七)完成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汽车火灾防控技术专业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汽车火灾防控专家成员登记表》(见附件);
(二)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书扫描件;
(三)曾担任过的各类型评审专家的证书或聘用文件扫描件;
(四)发表的论文、软著及专利扫描件;
(五)个人所获荣誉证书扫描件。
(六)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一)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要求填写《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汽车火灾防控专家成员登记表》,连同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发送电子邮箱qhfjzwh@163.com,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汽车火灾防控技术专业委员会;
(二)委员会将报送材料整理后进行审核,并经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公示无异议即可进入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专家库。
联系人:陶林娟 15652256119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梅地亚中心B座938室
附件:1.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关于聘请汽车火灾防控技术专家的通知
2.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汽车火灾防控专家成员登记表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汽车火灾防控技术专业委员会